亚美国际 Asia America Capital
E-2

E-2 条约投资者签证

面向与美国签署商贸条约国家的公民,通过投资并实际经营美国企业获得长期居留身份,最快 2–4 个月登陆,可无限次续签。

OVERVIEW

项目介绍

E-2 签证是美国为条约国公民设立的非移民类投资签证。申请人需向美国实体企业进行"实质性投资",并亲自参与经营管理。虽然 E-2 属于非移民签证,但可长期居留、无限次续签,配偶可申请工作许可,子女可享受本地学费待遇。

对于希望以较低投资门槛快速登陆美国、灵活规划未来(如后续转 EB-5 或 EB-1C)的申请人,E-2 是极具性价比的过渡与长居方案。

E-2 条约成员国 / 地区

符合标准的国家(申请人须持有以下国家的护照 / 公民身份)

阿尔巴尼亚、阿根廷、亚美尼亚、澳大利亚、奥地利、阿塞拜疆、巴林、孟加拉、比利时、玻利维亚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、保加利亚、喀麦隆、加拿大、智利、中国(台湾)、哥伦比亚、刚果(布)、刚果(金)、哥斯达黎加、克罗地亚、捷克、丹麦、厄瓜多尔、埃及、爱沙尼亚、埃塞俄比亚、芬兰、法国、格鲁吉亚、德国、格林纳达、洪都拉斯、爱尔兰、以色列、意大利、牙买加、日本、约旦、哈萨克斯坦、韩国、科索沃、吉尔吉斯斯坦、拉脱维亚、利比里亚、立陶宛、卢森堡、北马其顿、墨西哥、摩尔多瓦、蒙古、黑山、摩洛哥、荷兰、新西兰、挪威、阿曼、巴基斯坦、巴拿马、巴拉圭、菲律宾、波兰、葡萄牙、罗马尼亚、塞内加尔、塞尔维亚、新加坡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西班牙、斯里兰卡、苏里南、瑞典、瑞士、泰国、多哥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、突尼斯、土耳其、乌克兰、英国、南斯拉夫。

注:中国大陆护照持有人目前不在 E-2 条约国名单中,可通过取得上述条约国公民身份后再申请 E-2。

投资门槛低

通常 10 万美元起,无固定下限

审理速度快

最快 2–4 个月登陆美国

无限次续签

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即可续签

配偶可工作

配偶 E-2 家属可申请无限制工作许可

子女随行

21 岁以下子女随行就读公立学校

灵活转换

后续可转 EB-5 / EB-1C 获取绿卡

REQUIREMENTS

申请条件

国籍条件
申请人须为美国 E-2 条约国公民(如日、韩、新等)
投资金额
通常 10 万美元起,须为实质性、非投机性投资
投资来源
资金合法且已实际投入企业运营
企业性质
真实运营的美国实体企业,具备盈利能力
经营参与
申请人须实际掌控并参与企业管理
雇佣创造
企业需具备为美国创造就业的能力
PROCESS

办理流程

  1. 01
    评估与规划
  2. 02
    选定 / 设立企业
  3. 03
    资金到位与合规
  4. 04
    递交 DS-160 及资料
  5. 05
    使馆面签
  6. 06
    登陆经营美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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